回去后,我全程扮演哑巴。
而沈彻有一杯没一杯地喝着酒,跟我弟弟闲聊。
「你不吃点?」
我弟看我半天没动筷,给我夹了一块肉。
谢谢,已经没胃口了。
但我还是极力维持着淑女形象:「吃饱了。」
「你可拉倒吧,才吃了几口啊,平时谁一碗不够还要来第二碗的?」
我可以把他嘴巴缝起来吗?
「我!减!肥!」
我弟笑得更欢了:「我不信,365 天,你天天喊减肥,又天天喊着『不吃完哪有气力减肥啊』。」
我!
忍不住了!
就在我快要发作上手的时候。
沈彻盯了我一眼:「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我弟没反应过来,随口一答:「对啊,娘胎里就认识。」
我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
他终于意识到了,正要解释。
沈彻幽幽来了一句:「哦,青梅竹马啊。」
我弟松了一口气。
而我,只想今晚结束后,跟他断绝姐弟关系。
快结束的时候,我弟已经跟沈彻勾肩搭背了。
沈彻喝了一些酒,脸色有点红。
眼睛水雾雾地看着我,又勾着唇看向我弟:「问你一个问题哈。」
什么问题?!
我假装喝水,实则竖起耳朵偷听。
他跟我弟碰了碰杯:
「如果你喜欢的女生有男朋友了,你会为爱做三吗?」
诶???
一起震惊的还有我弟。
他定定地看着沈彻。
那双眼睛里透露着不可置信。
仿佛在说「卧槽哥们,天涯何处无芳草啊何必做这种违背社会主义价值观让人唾弃的事儿呢」。
但又觉得人家被迫做了备胎,现在失恋正难受呢。
所以他似乎是秉承着「朋友一生一起走,谁先恋爱谁是狗」的宗旨,拍了拍沈彻的肩膀,安慰道:「有女朋友也麻烦的,哥们,一个人多自在啊。」
「那你为什么有女朋友?」沈彻脱口而出。
我和我弟都蒙了。
简直是......灵魂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