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剧场的后台,整个人都有些懵。
毕竟一大早就被拉到车上,妆也没化,头也没洗,整个人蓬头垢面的,显得贼没精神。
我瞥了一眼后台的情况,好吧,还没一杯冰美式来给我提神醒脑的。
我的经纪人,一个身宽体胖的大姐正在面前喋喋不休地嘱咐着:
「我的大小姐啊,你打起点精神啊,你不知道为了把你送到这档节目花了我多少人情!」
「光是陪酒唱歌我就辗转了不下五个场子!都快给我喝出脂肪肝来了!」
「这节目是得到政策支持的,播出之后会受到流量扶持的,这是你翻身的第一场仗,你可要加油了!」
「哦,对了,这节目可是实时直播的,你到时候说话注意点啊,千万千万不要提到公司的信息了。」
「……」
这老大姐的话就像机关枪一样从嘴里喷射出来,听得我心里直发怵,这么能说,当初大话西游的唐僧怎么没请你去演啊??
至于这些话,说得这么好听,但我又不傻。
虽然爹妈给了我一副好皮囊,外表清纯可人,长相甜美可爱。
但是,老话说得好,上帝给你开窗的同时肯定会给你焊死一道门的。
就比如我这演技和歌喉,差点让公司想要不顾违约金直接解约我。
这次的法制节目说得好听,其实就是打算让我在这直播节目上出丑,然后找到由头把我解雇。
果不其然,说了半天的经纪人大姐图穷匕见,拿出一份合同来。
「哎哟对了,差点忘记了,这还有份协议你看看,没问题的话签了吧。」
她表情飘忽,眼神有些闪烁。
我接过协议一看,差点被气笑了。
上面写着,因为公司耗费巨大财力物力将我送到这档节目上,如果不能获得相应收益的话,就可以无条件单方面跟我解约。
而这个收益,是十倍。
就算这档节目爆火,我也不可能从里面分出来协议上写着的那个数字。
我瞥了一眼经纪人,冷冷一笑,拿起笔就在合同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累了,不想再当这劳什子艺人了,还是回家继承家业吧。
「签好了,给吧。」
一式两份,他们一份,我一份。
经纪人大喜,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天上去了。
她强忍着兴奋,拿起合同说道:「啊哈,那个,我还有点事,先走了哈,等下你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问下工作人员就行了。」
那副嘴脸,似乎已经确认我已经不是公司旗下的艺人了。
说完这话,她便脚步匆匆地走了,耳力好的我隐约听到她说什么「终于完事了」「郑总给的任务奖励很多吧」之类的话。
我坐在化妆镜前,慢悠悠地拿起粉底开始给自己上粉。
呵,法制综艺而已,只要不是拼演技,那就都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