馄饨店里,我、姜源、陆珩坐在了同一桌,三个人却相对无言。「老板,要两碗……」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陆珩打断了。「海味馄饨,不要香菜。」...
我吓得赶紧抱紧了自己:「干嘛啊,搞颜色啊?我报警啦!」
本来是想拒绝他的,但在陆恒的再三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动手动脚的情况下,我还是勉为其难地同意了。
狗男人本来就欠我的。
而且送上来的钱钱和免费男保姆,谁会不要呢?
在陆珩先给我转了 500 万定金过后,我同意加上了他的 wx 好友。
不仅如此,他还要坚持开车送我回家。
我看了眼还在主持活动的童瑶,此时的她正满脸怨念地盯着我和陆珩。
那副样子,都要望眼欲穿了。
我朝她龇牙,用无声的口型嘲笑道:「你的男人我做主!」
不出意外的话一会就会有狗仔拍到我和陆珩,那么明天头条官宣的,就是我和陆珩啦!
童瑶绿我,我绿童瑶。
这就叫做,绿人者,人恒绿之!
……
直到坐上陆珩的车后,我才发现这辆车还是当初我们结婚那会时的那辆。
「都五年了,你还没换车呢?」
陆珩轻轻「嗯」了一声,没精打采的。
我百无聊赖地观察着车里的内饰,一切都还是那么熟悉。
抬手拉开遮阳板的梳妆镜,一张小纸片掉了出来。
那是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片,纸张都有些泛黄,上面用口红写着的「姜晚晚」三个字。
大概是时间有些久了,口红已经掉色了,哪怕字迹模糊不清,我也清晰地记得,这张纸片是我写的。
当初我是为了防止陆珩背着我偷偷带小女生上车,然后背着他悄悄塞进遮阳板里的。
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它居然还在这。
我掏出打火机,准备将这个黑历史烧掉,没想到刚按下火机,车子便猛然一个急转弯停在了路边。
陆珩伸手就来跟我抢。
「别烧。」
我有些懵逼。
陆珩却把纸条宝贝似的攥在了手心里。
好一会他才开口,似是自言自语的喃喃道:「那个位置从来没有换过人。」